更新时间:2018-10-14 00:23作者:王新老师
三、抓好“两项清理”工作,优化政务环境。
1、着力做好清理行政许可、公共服务事项的清理工作。
联合县政府办、县法制办等部门对各单位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项目依法进行清理,减少审批事项。督促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单位要把本部门、单位应该取消的审批事项以及保留审批事项的内容、条件、依据、程序、收费标准等向全社会公开。
2、着力做好预算外收费的清理工作。
联合县政府办、监察局、财政局、物价局等相关部门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预算外收费)进行清理,核对收费项目标准及政策依据。清理后保留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作为编制《***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的基础,减轻企业的负担。
四、加强督查力度,净化经济环境。
对各乡镇、县直单位经济发展环境的督查,仍为XX年中心的重要工作,为加大对经济发展环境的督查力度,中心将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
(一)加强企业发展环境问题的督查。重点对影响和阻碍企业生产经营的“四乱”等问题进行查处,促进经济发展环境的全面优化。
(二)加强关系民生问题的督查。坚持以人为本,积极主动排查出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长期未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重点环节的督查。采取得力措施,查处一批具有影响力的典型问题和违规违纪干部,提升督查工作的层次。
(四)加强典型案件的督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发现问题,扩大案源,加快查处速度,从严查处违反相关规定的典型问题,并进行公开曝光,增强警示作用。
五、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做好调研、协调工作。
一是贯彻落实铅办字[XX]98号文件精神,加大企业走访力度,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听取企业对我县各单位、各部门在行政执法、服务态度、办事效率、收费、承诺兑现等方面的反映,征求企业对我县招商引资和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和建议,争取每月走访企业20余家。
二是倾听企业的呼声,急企业之所急,想企业之所想,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做好企业与各单位、部门的协调工作,全力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氛围。
三是根据调查研究情况,撰写调研文章,为进一步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