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3 23:43作者:王新老师
(二)镇建立幼儿教师准入制度、训制度、考核制度和退出制度。制定幼儿教师资格准入标准和招聘方案,严格标准,严格程序,对新进幼儿教师实行公开招聘,优先聘用年龄25岁以下、基本功扎实、综合素质高的幼教专业的优秀毕业生。三年内全员参加一次区级培训,园长及骨干教师参加一次省市级培训。建立幼儿教师专业考核和综合考评制度,制定具体考核方案和考评办法。对考核优秀、合格的幼儿教师按等次进行绩效奖励,并作为工资增长的依据;对于考核不合格、素质较低的幼儿教师予以待岗学习或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