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3 00:40作者:李一老师
三、推行好“二制”,努力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
一是切实实行发展党员“承诺制”。入党积极分子在党组织确定其为发展对象前,要向党组织就基本情况、社会关系、遵纪守法表现和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做出政治合格的书面承诺,签订发展对象承诺书,并进行公示,同时,入党积极分子要围绕入党动机、思想动态及政治表现等内容以竞岗演讲的形式向党员群众进行口头承诺。二是探索试行发展党员“服务积分制”。结合入党积极分子的实践培养,建立志愿服务积分制度。通过合理设置服务项目,科学设置服务分值,将入党积极分子的理论学习情况、工作表现情况和志愿服务情况量化累积成分数,以此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能否确定为发展对象的重要参考。对积分超过一定标准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可以优先考虑其确定为发展对象,对积分未达到一定标准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不得将其确定为发展对象。
四、强化分类指导,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一是分类加强班子建设。要针对不同情况,采取“调整、整顿、充实、提高”等方式,切实加强班子建设,要重视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提高党员的素质。二是分类加强教育培训。要结合“远程教育”、“街道年度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农民职工技能素质培训工程”计划,积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抓好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农村党员干部的技能和“双带”的能力。三是分类加强制度建设。要坚持规范和创新“两手抓”,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努力实现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经常化、民主决策程序化、运行机制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