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3 08:31作者:李天扬老师
各校要按照县教育局下达的安全工作目标责任要求,细化分解,逐级签订2016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书,使安全稳定工作的目标管理责任趋于规范化、制度化;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奖惩制度,把安全工作的各项责任落实到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具体的工作岗位。对履行职责差,安全工作不到位的,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将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认真抓好安全稳定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学校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稳定工作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各项安全稳定管理制度落到实处,确保学校各种校园设施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要加强校舍安全管理,确实是D级危房一律封闭或拆除,不得使用;凡消防通道、设施配备不足的一律要进行整改;凡校内食堂、体育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律要进行整改或更换;实验室、机房等重点部位要不断加强技防建设;校办产业、实验室存放的易燃易爆和剧毒物品要严格管理;要针对不同时期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努力预防和减少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
提高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是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关键环节。各校要紧紧围绕“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3月份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和“大埔县学校安全教育周”(开学第一周)的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抓好落实。2016年“学校安全教育周”将结合第十九个“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开展“建平安校园、办和谐教育”的主题活动。各校一定要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周”活动的开展,要紧密结合本校的实际,切实抓好“安全教育周”各项活动的开展。要按照教育部下发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要求,认真落实公共安全教育的时间,使学生受教育面达到100%。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利用升旗仪式、班队会、团会、演讲会、知识竞赛、文艺演出和宣传板报等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纲要》规定的安全教育内容。要继续规范、完善聘任法制副校长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在维护学校治安、加强学生法制教育、帮教后进学生等方面的作用。同时,要进一步抓好师生交通安全、防溺水、消防逃生演练(每学期不少一次)和集体外出活动安全及自救互助常识教育,预防和避免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创建平安校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