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5 18:40作者:才子老师
四、普法对象
全镇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企业经营管理人员,重点是农村基层干部和全镇各族人民群众。
五、普法要求
(一)坚持普法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大力弘扬“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促进我镇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坚持普法教育与农村基层工作相结合。要坚持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把法律法规以及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作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学习的重要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为干部队伍学法提供条件;建立和落实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农村基层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三)坚持普法教育与依法治镇、依法治村的法律实践相结合。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健全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
(四)坚持普法教育与制度建设相结合。不断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考试制度、法律顾问咨询制度等多项普法工作制度,使普法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五)坚持普法教育与宣传相结合。一是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创新法制宣制教育形式,发挥宣传标语、板报等各种媒体在法制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合力,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实效性。
六、工作步骤和安排
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6年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月10日前,要根据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五年普法规划,报区普法办备案同时要健全和加强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1月至2016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各单位和各村实际,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全面贯彻落实。2013年要开展自查活动,重点检查在前三年的五五普法规划的落实与组织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