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31 16:19作者:李一老师
四是工作措施落实不到位。
尽管我们也确定了"源头控制、严管重罚、堵疏并举、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和一系列工作措施,但有些措施流于形式。比如,要求乡镇成立禁烧应急分队,并在主要交通要道和各行政村设安全检查员、监督员,昼夜巡回督查,严防死守,一旦发生秸秆焚烧现象立即扑灭。这项措施就未能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再如,要求各村为单位,填报《秸秆去向登记表》实施源头控制,也未真正落实。
五是责任落实不到位。
今年我们在和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的同时,还明确了交通、公安、农业等10个县直单位。分包乡镇委局的禁烧责任,各乡镇、相关委局将责任量化到人、到村、到地块路边。但从**镇秸秆焚烧事件来看,是起典型的责任事故,由于分管责任人责任缺位造成的,县委、县政府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并要求**镇党委、政府深刻检讨。
总之这起事故发生教训极为深刻,下一步,我们将引以为诫,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不发生类似事件。一是进一步提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本次事件为契机,对禁烧工作再动员,再安排,认真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思想认识到位,政策宣传到位。二是强化督查,严管重罚。实行行政措施、经济措施、法律措施三结合,对禁烧行为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三是大力加强秸秆综合利用,通过出台优惠补贴政策,增置秸秆还田机械,新上综合利用项目,拓宽综合利用渠道。四是投入足够人力、物力、财力,突出重点区域和路段,重点村组和地块,严格落实责任制,死看硬守,确保禁烧工作万无一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