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23 16:11作者:李天扬老师
4、强化廉政意识,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
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和廉政建设规定要求,认真加强局机关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促进机关人员的勤政、廉政、优政意识,树立良好的政府机关形象。在办理、审核各种业务手续和组织培训工作中,不得接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的宴请、馈赠,严禁各种吃、卡、拿、要现象发生。到基层办事或执法检查,要严格坚持“三不准”,即:不准在基层单位和被检查单位就餐,不准借故索要钱物,不准向任何生产经营单位推销物品。不得用公款支付个人娱乐和吃喝费用。严格收支审核和财务报销制度,做到先请示、后开支。严格控制招待开支,避免客少陪多现象。
5、严格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
值班人员必须按照要求坚守岗位,严守值班纪律。未经批准不得推迟上岗或擅离岗位。值班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准确接听电话并作好记录,按照要求及时办理好上级交办的各类事项,正确处理各种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局领导报告。工作中做到不推、不拖、不误。对值班期间不能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认真或因为玩忽职守、处理问题不及时、不妥当而造成不良影响及严重后果的,按照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保证紧急情况随叫随到。
6、严格车辆管理制度,确保人员车辆安全
加强对单位车辆的管理,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上级关于用车要求和局机关车辆派遣规定,坚持公事用公车、私事不用公车的有关制度要求;坚决杜绝领导干部开车现象,严禁私开公车或擅自批准单位非司机职工驾驶车辆现象,确保人员和车辆的安全。
通过对这次纪律作风整顿活动的学习,我局将努力实现财政工作的良好开局,建设一个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形象,打造开拓、务实、高效、廉洁的财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