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9-06 17:20作者:李一老师
一、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夯实基础,深化安全生产四化建设”
二、活动时间
20**年*月1日至*月**日在全市范围内同时开展,设立6月16日为安全生产咨询日
三、活动安排
为明确各阶段宣传重点,增强全市活动的统一性和针对性,将“安全生产月”划分为四个周,每周确定一个活动主题:第一周(6月1日至6月5日)为安全警示教育周;第二周(6月6日至12日)为应急救援演练周;第三周(6月13至19日)为安全法治宣传周;第四周(6月20至30日)为特色活动周。
1、刊发署名文章。6月1日,市安委会刊发署名文章,并向社会发布“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各区、县(市)安委会组织安全月启动活动,全市各生产经营单位升安全旗。
2、深入开展咨询日活动。6月16日(咨询日)9时30分,辽宁省安委会、沈阳市安委会、和平区政府在和平区北市场皇寺庙门前广场,联合设立咨询日中心会场。省市安监局、市交通局、市消防局等部门和单位在现场设置咨询台,提供咨询与服务,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方法。
市安全生产执法支队现场设立举报投诉服务台,受理市民现场或电话举报投诉。当天,各区县、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特点,设立分会场或咨询站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咨询日宣传活动。
3、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微信接力活动。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地区、各企业要广泛动员组织职工、社会公众利用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把对“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安全生产的期望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
4、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活动。市安监局组织企业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观看“生死之间”安全生产系列警示教育片,引导职工深入吸取事故教训。
组织流动宣讲放映队,深入企业车间班组、施工现场等一线工作岗位,通过组织观看和讲解安全生产事故案例片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培养职工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5、开展“安全生产违规行为随手拍”活动。市安监局组织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查找身边的不安全行为,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不安全行为解读违规行为。
6、开展“安全隐患治理行”活动。市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地区要结合实际,选取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派出执法队伍,深入基层和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治理曝光活动,并跟踪推动整改落实,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