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7 17:18作者:才子老师
1、落实主体责任。各级要切实承担起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增强纪律意识、责任意识、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两手抓、两手硬”,把党风廉政建设扛在肩上,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保障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
2、强化监督责任。局纪检组将积极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结合财政实际向局党组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充分履行执纪监督的主责主业,通过抓制度建设、抓监督检查、抓问题问责等手段,强化对财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3、落实“一岗双责”。各科所长要对本科所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肩挑”、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两手抓”。要摈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错误思想,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意识,并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将局党组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细化到岗位、分解到个人、具体到环节。要严于律己,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重大事项阳光操作,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为本科所同志放好样子、做好表率;要敢管队伍,敢于“当包公”,勇于“唱黑脸”,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拉一拉袖子,咬一咬耳朵,敲一敲警钟”。
4、突出“一案双查”。中央和省市县有关会议多次强调实行“一案双查”, 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又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范围及责任,目的是督促大家真正把担子担起来、把职责履行好。今后凡是哪个科所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反复出现或多人出现问题,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我们也将倒查追究疏于管理、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希望大家始终增强监督责任的敬畏感和震慑力,时刻绷紧责任这根弦,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驰而不息,深入推进财政系统作风建设。
1、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全系统不同岗位设置、不同岗位职责、不同岗位风险,采取更易于接受的方法,各有侧重地施行教育。善于运用有血有肉、令人信服的正面典型进行学习教育,形成示范引领作用;注重选择与财政岗位、与形势要求关联度高的反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充分利用干部提拔使用、岗位调动等时机,及时与其进行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加强党风廉政的基础教育;对履职过程中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要及早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切实保证干部受到警醒教育的效果,使党员干部在思想上由“不敢”向“不想”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