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0-10 01:55作者:李一老师
(二)强化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教育。对所分管的各科室的同志,根据各自所从事工作的特殊性,加强教育,从管好身边事和身边人做起。
(三)坚持党性原则。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党性原则,自觉维护好班子的团结,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处理好个人与组织、下级与上级、小家与大家的关系,恪尽职守,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
(四)严格廉洁自律。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自身的廉政建设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一是加强了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警示教育;二是坚持自警自励,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工作上追求高标准,生活上追求低要求。三是推进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从资金管理到使用,资金筹集到拨付,都严格按照一定的制度和程序办理,让操作在阳光下运行。
四、强化法治,依法行政
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不断强化法律意识,正确把握新形势下法制建设工作的新要求。
(一)带头学习,发挥表率作用
加强日常法制教育。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会议和培训,局党委组织的学习和交流,并自觉加强集中学习和自学,努力把学法用法守法贯穿于工作生活的始终,着力提高法治素养,增强法治理念,做到依法办事、依法管理,遵纪守法。
(二)履行职责,用好交通法规
在学懂法的基础上用好法。带头依法行政,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重大事项依法决策、实行集体研究、集体决定。坚持把各项法律法规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建立健全了项目审查评审、资金分配集体研究、项目投资统一招投标、工程款支付统一标准等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公开、建设项目公开招投标。强化财务管理,在财务管理上,本人严格履行分管领导责任和分管财务审批责任,不仅注重开源,更注重节流。规范收支两条线,注重勤俭节约,尽量少花钱多办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把“阳光操作”贯彻于项目建设和管理的全过程。
(三)严以律己,遵守各项规定
不断强化法律意识,正确把握新形势下法制建设工作的新要求。坚持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
在新的一年里,面对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我将一如既往地全力以赴,并在工作中积极化解不利因素,寻找突破点,为加快兴化“十个交通”的发展认真做好每一项工作,发扬新时期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兴化交通精神,努力为 “十二五”交通关键之年的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