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1 15:01作者:王华老师
从严治党,就是要全面贯彻于党的思想、政治、组织、作风建设,切实体现到对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和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各个环节中去,必须依据党的纪律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各级党组织必须对党员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监督,坚决克服党内存在的消极腐败现象。一定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人民群众对我们党治国理政、管党治党能力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就会用制度的尺子衡量党员干部。要求党员做遵纪守法的模范,领导干部就必须做楷模,给群众做出表率。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对自己的要求高于一般群众,能以更高的要求来要求自己是好事,党员干部要随时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要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在工作和生活中一身作则,做表率,做群众的榜样,而不是摆官架子耍官威,这样的党员才是人民的好干部,也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保持党的优良作风。
【篇三:局讲规矩守纪律发言稿】
组织严密、纪律严明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标志。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治本之策的高度,认识和把握“讲规矩、有纪律”。讲规矩,第一位的是政治规矩;有纪律,第一位的是政治纪律。9月以来,新的省委领导班子按照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山西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五句话”总体要求,全省反腐正风形成了压倒性态势。我们要以“两学一做”为重要契机,强化“四个意识”,增强组织观念,服从组织决定,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要按照王岐山同志代表党中央对我省提出的在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纪党规上“先走一步”的指示要求,进一步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全省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遵循《党章》这个总规矩,落实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重要党内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五个必须”“五个严格”“三个作用”“三条线”等要求,进一步抓好“六权治本”,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纪律和规矩就延伸到哪里,党员干部作为到哪里,纪律和规矩就要求到哪里。
要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充分发挥这个管党治党最新武器的威力。新的省委领导班子在保持“三个高压态势”的同时,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提出“四条意见”“六个区别对待”“两个鲜明态度”等,可以说是对“四种形态”的实际运用,特别是通过加强谈话函询,为我们提供了一条教育引导有问题干部主动交代问题,继续跟党走,解决腐败存量的有效途径。要进一步加大谈话函询的力度,着力向县乡基层延伸。要高度重视整治“为官不为”问题,探索建立“不作为慢作为清单”,构建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性机制,特别要在脱贫攻坚中治穷治懒、治山治水、治为官不为,狠抓落实,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