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27 22:33作者:王华老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工作是2015年作风建设的重点,为确保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根据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安监局成立了以局长吴水清为组长,党支部书记、副局长姜保顺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心、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
二、集中力量,开展整治
按照县委确定的3个方面,17项内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着力解决为官不为的问题。围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工作职责的行为,着力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县委、县政府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在推进重大项目、重点任务、目标任务过程中,不执行、不落实或者阳奉阴违、搞变通、打折扣,导致政令不畅的行为。
2.在履行职责中,贻误工作或给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行为。
3.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本单位干部职工违纪违规现象突出或对收到的投诉件不调查、不处理、弄虚作假、隐瞒真相、包庇袒护的行为。
4.对分管部门工作监管不力,对职责范围内的监管事项放任不管或监管不到位,对分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失察失管的行为。
5.对涉及群众合法权益的问题、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不及时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着力解决效能低下的问题。围绕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拖延、推诿,导致效能低下的行为,着重解决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规章制度不健全或管理、监督、执行不力,致使单位、部门办事效率低下的行为。
2.利用单位或部门“红头文件”、规章等,以登记、备案、年检、监制、认定、审定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事项或人为设置障碍,审批项目管理不规范的行为。
3.审批许可事项该进政务服务中心和办事窗口的不进入、该并联审批的项目不并联、该网上审批的事项不上网,审批许可时间长、超时限,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和窗口办理的事项“只挂号、不看病”,搞“体外循环”审批的行为。
4.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接待群众、企业和基层同志语气生硬、漫不经心、态度傲慢,告知事项说半句留半句,让办事人员往返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