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3 14:55作者:王华老师
四、组织领导
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省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由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省纪委机关、省委宣传部、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党校、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等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1.层层落实责任。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组织学习的主体责任,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尽好责、抓到位、见实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按党组织隶属关系负责领导和指导。各市(州)和部门(系统)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作出部署安排,加强具体指导。党组织关系在鄂的中央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等学校按归口分别由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委高校工委负责指导。县级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障工作力量,加强督促指导把关。基层党委要对所辖党支部进行全覆盖、全过程的现场指导,帮助党支部制定学习教育计划,派员参加指导党支部各项活动。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不仅要管好干部、带好班子,还要管好党员、带好队伍,层层传导压力,从严从实抓好学习教育。要针对不同类型党员的实际情况和学习需要,提供适合的学习材料和时间、场地、经费等必要保障。
2.分层分类指导。始终突出经常性教育的特点,因地制宜、因人施策,重点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愿学、真学、精学上下功夫,防止一锅煮、一刀切、大水漫灌,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防止撇开日常工作搞学习,防止简单以开了多少会、做了多少笔记来评判学习教育的成效。要把学习教育同做好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同落实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任务结合起来,防止“空对空、两张皮”,做到两手抓、两促进。省委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要结合实际,制定归口管理单位具体指导方案。市(州)、县(市、区)党委和企业、学校等基层党委要根据不同领域、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特点,分类制定实施方案,对学习教育的内容安排、组织方式等提出具体要求,做到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对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可采取小型、分散的方式开展学习教育,不影响日常工作;对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可因企制宜、因岗制宜,灵活安排;对党员人数少、党员流动性强的党组织,可依托区域化党员服务中心,利用开放式组织生活等方式,组织党员参加学习教育。对流动党员,流入地、流出地党组织要加强协调配合,按照流入地为主的原则,把流动党员编入一个支部,就近就便参加学习教育。对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及年老体弱党员,既要体现从严要求,又要考虑实际情况,以适当方式组织他们参加学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