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01 10:08作者:才子老师
中国法治建设行船至今日,其重心不是在于法律体系的构建,而是要强化法律的地位,力纠有法不依,是要让手握权力者不仅要“口中说法”,更要“心中有法”。所谓“举头三尺有神明”,“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尊,是敬重、敬畏。对于法律不是被动的遵守,而是主动的尊崇,只有这样,才能真正视法律为行动的准绳,视手中权力为人民所予、法律所授。
当下社会,官员们都会在许多场合熟练使用“法治”这个词,但这个词是否真正入脑入心,恐怕未必。我们依然可以看见,在一些地方,一些官员们一边口中念念有词要依法行政,一方面又动辄逾越法律,行强征、强拆、强迁之实;还有些官员,一面在台上大唱“法无授权不可为”,一方面则在基层上演着“权力则是法力”;更有些官员,公开场合表态要敬畏法律、执法为民,私底下却视法律为橡皮筋,任意调适,涉及到个人利益、集团利益,法律则可退让。归结到底,法律权威仍然没有完全树立。
今天,当我们梳理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法治”关键词,更要省思法律之地位。而法律的权威就是在“依法治权”的过程中逐步树立。
是的,“有权不可任性”,有权亦不再能够任性。我们期待,“权大于法”的时代渐行渐远,法治光辉照耀着中国社会文明发展的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