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2 17:54作者:三水老师
(二)构筑防控体系。局党组对科室的权力运行进行认真清理,该取消的取消,该简化的简化,合并行政审批事项一项。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由清理前的17项精简到16项,审批时限大幅度压缩。将各科室工作职责和办事流程在网上和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完善“三重一大”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坚持重大人事任免、制度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严格按流程操作,在广泛调研和听取意见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确保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对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进行认真查找和落实,严格层层把关审签。
(三)强化制度保障。今年来,我局根据中央作风建设的一些新规定对机关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办法》、《首问责任制度(试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管理的规定》等制度,明确分管领导对制度执行情况加强检查,狠刹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服务企业方面的不正之风,有效防止了违纪和专权、滥权行为发生。
(四)严格执法。一是建立分级负责的执法工作机制。实施执法工作目标管理,年终考核落实奖惩机制。将行政执法工作,作为考核重点,列入了相关科室、有关个人工作效能、绩效考核重点内容。二是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的一系列制度。制定了水行政执法“四制”《水行政执法责任制》、《水行政执法公示制》、《水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水行政执法督察制》,并同时制定了《水政监察人员职责》、《水政监察人员权利》、《水政监察纪律》等制度。严格办案程序,所有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大案、要案报局党组讨论,确保行政执法规范、透明。
(五)多措并举加强对项目的监管。一是实行了项目争取招标投标,项目实施“三分离”制度,三个环节在协调配合中统一,在统一管理中协调,较好的解决了监督力不强,透明度不明的问题。二是项目实施“二次监理”,广泛接受群监督,通过“二次”监督,促进了水利工程建设规范、有序、健康、可持续发展。三是强化“三级质量管理体系”即:监管办--质监站--二次监理,工程质量管理体系,确保水利工程质量、进度、资金监管得到落实。四是实行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压证上岗,制定了施工单位“八项规定”和监理单位“五项规定”,实行百分制考核。
三、有责必究,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