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22 17:53作者:李一老师
(四)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市纪委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健全了《乌兰察布市发改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规定领导班子要认真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在日常工作中,积极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今年上半年,召开党组会议对推荐申报优秀公务员、科级干部提拔任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等事项进行研究、讨论和民主决策共计3次。单位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均通过委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通过,严格公务接待和公车使用管理规定。
二、纪检组突出主业,认真落实监督责任
委纪检组认真落实市纪委三届五次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市发改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明党的纪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强化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加强队伍能力的建设,进一步推动机关作风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