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2-01 23:44作者:三水老师
提升村卫生室服务水平,建设数字农家书屋,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
(七)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为引领,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认真落实自贸区战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化粤港澳台侨更紧密合作,加快推动外经贸战略转型,推动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
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落实国务院批复的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推动完善配套实施细则,制定自贸试验区管理办法,完善管理架构,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粤港澳经济深度融合。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设市场准入统一平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率先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强化粤港澳国际贸易航运功能集成,促进高端服务业集聚发展。
力促外贸稳定增长。落实各项稳定出口政策,组织海外市场开拓系列活动,积极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市场、境内外展示中心等新贸易平台。加快推行出口退税网上预申报和限时办结制,扩大出口信保覆盖面。加快建设进口商品交易中心,扩大鼓励进口贴息范围,支持融资租赁进口,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装备进口,合理增加优质消费品进口,稳定重要资源性产品进口和储备。提升"三个一"通关模式运行效率,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和电子口岸建设。加快商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强化国际商事法律和知识产权服务,加强贸易摩擦应诉指导和服务。
加快外经贸转型发展。推动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和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促进传统优势出口产品升级换代,提升机电和高新技术出口产品质量。深入实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鼓励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延伸产业链条。加强出口自主品牌培育,推进区域品牌境外注册,支持收购国际知名品牌。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推广旅游购物贸易试点,积极争取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试点范围,统筹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业务拓展,完善跨境供应链物流服务。大力扶持发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供应链龙头企业,创新新业态监管方式。
加强引进外资与对外投资合作。深化涉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依托重大平台和重点产业园区,加强对世界500强、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精准招商,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加快外商投资意向项目库和境内引资需求项目库的建设与对接。加快"走出去"步伐,深化对外投资备案制改革,完善境外投资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国并购、海外股权投资,建设境外营销网络和生产基地,培育更多本土跨国公司。积极参与境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工程承包,稳妥推进境外能源资源合作开发。
深化对外合作交流。制定落实我省参与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实施方案,办好第二届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和2015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深化与沿线国家经贸文化合作,探索建立沿线港口城市联盟,推进互联互通。推动驻境外经贸代表处布局建设和发挥作用,重点推进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经贸合作。提升中新(广州)知识城、中德(佛山)工业服务区、中德(揭阳)金属生态城等开发建设水平。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深化金融、物流、教育、专业服务等重点领域合作,加快港珠澳大桥、粤澳新通道等项目建设。加强粤台交流合作。加快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建设,带动利用侨资侨力。发挥国际友城等外事资源优势,拓展国际交流合作。
(八)狠抓节能减排,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最坚决态度和超常规手段推进节能减排,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绿色广东、美丽广东。
强力推进节能减排。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严格考核问责。加强工业、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逐步实施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制度。推进电机能效提升及注塑机节能改造。持续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和清洁生产。推进大中型燃煤工业锅炉脱硫脱硝和现役燃煤电厂降氮脱硝改造,开展"趋零排放"试点。加强机动车和农业源减排,完成国家新下达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
深入推进污染治理。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强化跨行政区河流污染联合治理,推行"河长制",加快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小东江等重点流域污染整治。深入推进粤桂九洲江水污染防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抓好工业锅炉、建筑扬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治理,严控PM10、PM2.5和臭氧等二次污染物,坚决遏制粤东西北地区空气污染上升势头。推进汕头贵屿等区域重金属污染全面整治。加强环保执法,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划定生态控制线、林业生态红线。深入开展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推进林业四大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推动生态公益林扩面提质,加强森林抚育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促进绿道网升级,构建省域森林公园体系。开展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加强围填海管理,探索划定禁填区、限填区。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建立健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与建设用地存量挂钩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加大查处违法用地力度,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建立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广工业节能技术和装备、高效节能电器,推动LED绿色照明产业化,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实施重大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修订完善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推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研究与试验示范。完善碳排放管理和交易制度,建立低碳发展基金。加快建立节能量、排污权和水权交易制度。扩大环境监测社会化、环境污染等第三方治理试点。
(九)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更大投入和更有力举措,加快发展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强化社会治理,有效提升社会发展水平。10:30:21
推进教育创强争先。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抓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评价制度改革。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扎实推进"创新强校工程"、"四重"建设、"2011计划",建设高水平大学。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推进特殊教育、民办教育、社区教育、成人教育与农村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强师工程"。积极推进与港澳及国际教育机构合作办学,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纵深发展,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鼓励社会办医,加快构建多元办医格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药品集中交易制度,推动医保目录和非医保目录药物、医用耗材进入平台交易。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拓展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提高重大传染性疫病防控能力。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健全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