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7 10:22作者:王华老师
7.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对查处贪污腐败问题不定指标、上不封顶。要把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等行为作为审查重点,严肃查处发生在干部选任、招生录取、重大考试、基建工程、人事管理、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学术诚信、招标采购、资产租赁等重点工作、重要岗位、重点领域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建立问题销号制度,确保审计决定落实率达到100%,审计问题整改率达到100%,并按照《湖北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问责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大经济责任问责的力度。
四、加强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促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8.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力度。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利用课堂、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党风廉政建设的基本内容和主体责任的精神实质,宣传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定期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党章、各项廉政准则等党规党纪教育,实现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真正使清廉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成为清醒人、明白人。
9.加强反面教育警示,开展好警示谈话活动。选择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件进行研究分析,剖析案件原因,提出应吸取的教训及改进措施等,教育全校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开展好落实主体责任警示谈话活动,及时掌握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
五、支持纪委深化“三转”,保障纪委落实监督责任
10.强化反腐败工作保障。支持纪检监察机构“三转”,更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保证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在组织领导、机构设置、力量配备、办案条件、工作经费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培养交流使用力度,强化内部监督,着力提高履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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