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3 19:22作者:王新老师
三是宣传不够广泛。公众对可以获知什么信息,通过什么渠道、怎样获取信息等了解不够。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妨碍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行使。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公开信息维护更新等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特别是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形成完善的工作机制。
二是及时充实、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政府信息的界定,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逐步编制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探索重大决定草案公开制度,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三是加强宣传工作,进一步发挥服务公众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大力宣传政务公开工作,使公众充分了解政务公开范围、获知政府信息的途径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使服务公众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