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3 19:21作者:三水老师
(二)圆满完成奥运环境安全保障任务
按照县委部署,全县上下以高度的责任感,严格的工作标准,不折不扣地推进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圆满完成了奥运安保任务。一是实施奥运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为确保奥运环境安全,对全县工业企业开展了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共查出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47家,环保局对这些企业全部下达了《关于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企业限期整改的通知》,责令这些企业在20**6月30日前完成了整改任务。监督5家国、省控企业加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能力建设,编制了《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做到通讯、交通、监测设备完好,应急队伍、人员、技术到位,锻炼了处理环境突发事件的能力。同时,县政府还制定完善了全县奥运期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应急报告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机制。二是实施治理烟气排放攻坚战。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XX市烟气排放设施综合治理》文件精神,县政府制定印发了《XX县烟气排放设施综合治理实施方案》,部署开展了烟气排放设施综合治理行动。要求4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脱硫除尘器实施高效脱硫除尘治理。20**全县共有4家单位8台燃煤锅炉全部完成了治理任务;4吨以下燃煤锅炉逐步改用清洁能源。一律不再审批新建燃煤小茶炉,改用电、液化气等清洁能源。结合县城建设“三大变样”拆迁工作的实施,取缔县城207线国道两侧的分散供热燃煤锅炉,拆除废弃烟囱,对不达标的烟气排放设施限期治理,逾期不达标的一律停产治理或停止使用。20**6月拆除县城迎宾大道两侧烟气排放设施共计10家11台采暖、生产锅炉。到20**6月底前,全县所有烟气排放设施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了国家标准。三是排污许可证发放情况。我县严格按照《XX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及《关于做好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冀环控函【20**】57号)要求,20**度对县域内23家排污企业核发了排污许可证,其中办理正式排污许可证的5家,办理临时许可证的18家。许可证发放过程中,我县环保部门本着数据准确,填报规范、操作明了的原则,指导监督许可证办理的各个环节,促进了排污许可证的合法合规发放。
(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一是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根据省、市要求,为切实完成“十一五”期间的污染减排任务,我县于20**开工建设污水处理厂工程,占地面积89亩,该污水处理工程包括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设计规模为日处理污水3万立方米,采用奥贝尔氧化沟处理工艺。项目建设期为两,总投资6741.92万元,计划20**底建成并投入使用,污水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要求。经过积极争取,20**3月,我县污水处理工程被列入国家“十一五”三河三湖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规划项目,争取到三河三湖流域水污染防治财政补助专项资金2750万元。目前污水处理厂已完成了“立项、选址、环评、征地”及进厂道路、截流管网工程建设,并与中国水务控股有限公司签定了合作建设协议。经过招投标,污水截流管网工程由XX广建安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建设。污水截流管线分西线和东线2条,预计总长度为6公里,现已铺设主管道4.5公里,建检查井70座。二是环境监测楼工程建设。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和省环保局建设环境监测站的要求,我县环境监测站建设项目已被立项批准,前期手续已办结。目前县政府已完成土地划拨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组织进行地探设计,计划4月中旬开工建设, 20**内建成并投入使用。为提高环保部门的环境监测能力,20**向省环保局争取到了价值60万元的仪器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