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5)
更新时间:2018-11-13 19:17作者:王华老师
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的意见》,着力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莱芜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办法》、《莱芜市乡镇敬老院建设三规划》,健全完善覆盖全员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156元提高到180元,各级要重点抓好资金预算落实,进一步规范“分类施保”,确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取消农村特困户救助制度,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人均保障标准700元,不断规范认定程序,重点实施动态管理和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努力实现农村低保全面覆盖。要进一步规范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建立起以财政供养为主的新型农村五保供养机制,分散供养五保对象供养标准为每人每不低于1200元、集中供养标准为每人每不低于2000元,切实加大乡镇敬老院改、扩、建力度,全面提高乡镇敬老院管理和服务水平,力争底使我市的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达到50%以上。要建立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制度,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未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城镇低保对象,区别不同情况给予大病医疗定额救助和医疗减免优惠政策。要进一步规范完善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和灾民生活救济制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教育救助制度、住房救助制度、法律和就业援助制度。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逐步建立健全慈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社会慈善宣传,培育社会慈善意识,认真组织开展“慈心一日捐”和“集中捐衣物”活动,抓好慈善资金募集和救助项目实施,建立完善“慈善超市”,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多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