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3 19:09作者:三水老师
(三)组织企业方与职工方签订了《集体合同》等,促进了维权工作的健康运行
20083月份,工会组织企业方与职工方就《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进行了谈判,并签订了文本。合同的签订,使劳动时间、环境设施、工资发放、福利待遇、安全卫生、工伤处理、社会保险、职业培训等都形成了制度。几来,工会对合同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了不定时的调研,起到了监督和督促作用。现在合同条款基本全部贯彻落实。本次合同的签订、执行,使维权力量加强了,对企业的制约有依据了,合法的维权也使工人流动减小了,避免了工作秩序混乱,大大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四)扶贫济困工作常抓不懈
工会把济困扶贫、“送温暖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特别对退休职工遗属、单亲家庭、工残伤员、贫困职工经常深入走访,知情问暖。几来,在公司党委、行政领导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工会经过不懈的努力,帮扶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首先建立和完善了困难职工档案,全面掌握了困难职工的基本情况;其次对下岗失业、天灾人祸造成的生活困难职工,工会诚心诚意为他们提供就业服务、生活救助、医疗救助等。20068月,集团工会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为财务部身患绝症的女职工王翠香在全公司发起捐款倡仪,短短几天时间将员工捐款十万余元送到患者家属手中,事后患者家属专门来公司送来了感谢信。2008春节期间,经工会申报,县总工会给我公司贫困户下拨了扶贫款和粮油等生活用品,公司工会也给每个困难职工救助金500-1000元,并随同公司党委、上级工会领导带着慰问金和生活用品亲自走访慰问了特困职工吴怀金等10余户,确保困难职工过好节日。还有好多这样的例子,就不一一再说了。总之,济困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让职工真正感受到了“职工之家”的温暖。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集团党政和工会领导迅速做出反应,积极号召、带领广大职工在全县前后三次捐款捐物,大大增强了工会组织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五)积极开展劳动模范的评选和表彰工作
近几是我公司跨越式发展的几,全体员工在集团公司的正确领导下,群策群力、顽强拼搏,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了激励公司员工积极向上的敬业精神,由公司工会牵头对每在各个岗位上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个人,进行评选,并对他们进行了表彰和奖励,而且每组织劳动模范外出旅游。同时公司工会建立健全了劳动模范的档案资料,并做专栏宣传,大力弘扬他们的劳模精神,从而在全公司形成人人争先进、人人办好事,你追我赶、奋发向上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