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3 18:24作者:王新老师
第三,认真配合做好省委巡视工作。厅党组坚持把巡视的过程作为发现问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优化环境的过程,统筹配合第三巡视组与厅系统80余名干部的谈话、赴12个市州和部分县区延伸巡视等工作;针对提出的反馈意见,制定了8个方面、26项整改任务,已有11项整改任务完成,其他15项整改任务正在有序推进。
第四,精心组织实施“五项措施”。全省采取宣贯培训、现场推进、专项督查等形式,保障“五项措施”顺利实施。一是省政府在全国第一个以政府令的形式颁布施行了《甘肃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规定》,为落实各级政府、各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各企事业单位的主体责任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根据省政府颁布的《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制定了《甘肃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全面开展了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三是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甘肃省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地方标准》,完成全省109家试点企业标准化建设工作。四是制定了《关于加强环境执法工作的意见》,统一执法标准,实施分级执法,创新监管模式,有效提升了执法的质量和效率。五是制定了《2015全省环境监测结果发布方案》,每季度在《甘肃日报》、省厅网站公布各市州空气、地表水、饮用水环境质量和国控重点企业达标率并进行排名。
第五,突出抓好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坚持将兰州市大气污染防治作为全省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并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来抓。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兰州市委书记任组长的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指导和落实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二是加大资金投入。两来争取中央环保专项资金3.36亿元,安排省级环保专项资金1.53亿元,支持兰州市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三是强化统筹协调。指导兰州市编制完成了《兰州市大气污染治理总体工作方案(2015-2017)》,协调中央在甘和省属企业落实治理措施,形成了省市联动的治污格局。四是强化执法。采取明察暗访、驻厂监察、联合执法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各类大气污染源监管。2015,兰州市空气质量持续得到改善,依据老标准,优良天数共299天,较上同期增加29天,占总天数的81.9%;按新标准,优良天数199天,占总天数的55%,退出了全国十大重污染城市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