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3 17:14作者:王华老师
(四)认真查处违纪案件,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继续把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作为反腐败工作的重点。坚持查办具有行业特点、影响教育和学校声誉的案件,特别要以查办领导干部、职能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着重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和严重以权谋私、失职、渎职并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认真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对蓄意诬告他人的要严肃处理。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防止各类招生、考试中违纪违规现象。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禁止乱收费,对违反“收支两条线”规定,私设“小金库”、帐外帐等行为坚决查处。
(五)切实加强纪检监察队伍自身建设
要按照“政治坚定、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总体要求加强纪检监察专兼职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严格教育,增强执纪能力,提高业务水平;坚持严格管理,规范办事程序,强化内部监督;坚持严格要求,带头遵守纪律,带头廉洁自律。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牢记宗旨,发扬无私奉献、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优良传统,忠实地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树立纪检监察干部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党的各级组织要关心和爱护纪检监察干部,帮助解决他们在工作、生活及其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对作出成绩的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各位代表,艰辛成就伟业,奋斗创造辉煌。本次党代会绘就了我校发展的新的蓝图,让我们团结一致,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