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3 16:07作者:王华老师
三季度,质监分局认真落实区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部署,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以加强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和打假保名优为抓手,扎实开展中秋节白酒专项整治和建材打假利剑行动,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三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三季度,我局切实加大执法打假工作力度,集中开展了酒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和建筑工地使用建材专项检查,全局共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白酒生产企业6家,啤酒生产企业1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4份,检查宝龙广场等3个工地使用的钢材2个批次,方桩1个批次,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企业质量信用监管,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我局在职责范围内对监督和管理对象进行分类监管,帮助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计量检测体系和标准化体系,加强质量管理,解决突出质量问题,提高信用水平。一是加大对守信企业的扶持力度。在企业申请名牌产品时优先推荐,给予技术扶持,以鼓励企业诚信生产与经营。二是加强对基本守信企业的帮扶工作。鼓励和帮助其不断增强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管理,促进企业实施质量改进,稳定产品质量,努力成为守信企业。三是惩戒失信企业并实施重点监督。将失信企业列入监管重点,加大监督抽查和检查力度,督促其实施整改。
(二)加强动态监管,从源头抓好食品安全。我局按照食品分类、企业分级、监管分等的原则实施监管。食品类别按风险程度分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类;食品企业按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分为A、B、C三级;根据企业生产的食品分类和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分级情况,监管分为红(Ⅰ)、橙(Ⅱ)、黄(Ⅲ)、蓝(Ⅳ)、绿(Ⅴ)五等。目前,全区Ⅰ等监管企业3家,Ⅱ等监管企业25家,Ⅲ等监管企业28家,Ⅳ等监管企业8家,Ⅴ等监管企业3家,根据企业监管等级,我局制定了度检查计划,其中我局重点对Ⅰ、Ⅱ等食品企业实施严格监控和重点监管,从而确保高风险食品和低质量安全保障能力的企业不出现重大食品安全问题。另外,我局与9家食品加工小作坊签订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要求其按照承诺书的要求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同时,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认真把好生产许可准入关,督促、帮助企业按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要求,完善食品生产设施、卫生环境、检验条件等硬件建设,落实生产与质量管理制度。
(三)开展诚信教育,提高企业质量安全意识。我局在日常食品监管、质量监督、标准计量、执法办案等工作中,重点强化对企业诚信教育。针对白酒生产企业,我局已先后单独两次召开白酒企业培训会议,引导酒类企业依法生产,并组织企业勾兑人员和采购人员签订了责任书,法人代表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通过身边的典型案例警示和教育全区白酒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认清形势,牢固树立诚信理念,坚决不触犯违法违规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