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3 15:59作者:李天扬老师
4、认真实施,注重实效。各地在检查中,一是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先下发检查通知或检查方案,履行告知义务;二是坚持服务教育为主、行政处罚为辅。寓为企服务于行政执法之中,坚持“首次违规不罚”的规定,本着对农民利益负责,对秋粮收购企业负责的态度,合理合法地运用好处罚自由裁量权;三是规范使用行政处罚文书。我们按照省局要求规范文书制作,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档案,做好现场笔录和检查日志,发现的各类涉粮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信息录入监管对象信息库。
三、存在的问题
在这次秋粮专项检查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少数企业收购现场价格和质量标准公示项目不够规范,收购按质论价和扣量执行不够严格;二是由于粮食收购企业烘干设施不足,粳稻收购水分偏高,既影响粮食收购进度,又存在储存安全隐患;三是少数企业未能及时提供计量器具在有效期内的检定证书;四是收购资金供应滞后,特别是今粳稻扩储资金和粮食部门自主经营的资金难以满足企业收购的需要;五是粮食经纪人在收购农民粮食占有重要份额,其收购价格、质量和结算等行为仍需进一步引导和规范。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都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了通报,要求引起足够重视。对个别企业依法按照情节的轻重做出责令改整、罚款和暂停收购资格的处罚。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加强协调沟通,稳定市场预期,理性收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市场监管,加快秋粮收购入库,特别是要保证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的按时完成,努力为2015市场物价稳定和粮食市场宏观调控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