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3 15:52作者:李一老师
五、积极推进政务公开
深化价格政务全面公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通过“中国”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2条,通过本局网站公开各类价格信息56条,确保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继续贯彻落实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了价格行政权力的清理、重新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基础性工作。
六、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
认真落实《市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建立价格争议调解领导小组,制定行政调解办法,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构,加强行政调解员队伍建设,保证行政调解工作全面、有效开展。建立案件申请、受理、调处、回访、登记统计、立卷归档等配套制度,确保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运行。加强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的作用,在各价格监督服务站、点设立价格争议调解室,协助局价格争议调解员进行调解工作。
七、加强学法和法制宣传
一是认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认真落实行政执法相关的各项目标和责任,推进依法行政初有计划,终有总结。二是认真落实局领导和公务员学法制度。局领导班子利用工作或休息日集体学法4次,公务员每安排学法2次,并组织了全体公务员网上法律知识考试,合格率为100%。三是认真执行依法行政的各项规定,按照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要求,对价格行政权力进行了重新梳理、上报,并按照要求在规定的范围进行了公开,行政权力更加公开透明。全无行政行为被撤销、变更、责令履行或者确认违法,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四是坚持正面舆论宣传和政策引导,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反映政府保障供应、稳定物价的措施和成效。通过媒体、网站、信息刊物等载体共发布各类价格及政策信息53条次,在《日报》开设了“价格视点”专栏,编发《价格信息》13期,上报各类政务信息37条次。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价格法》宣传月、纪念“12358”价格举报热线开通十一周等活动时开展宣传咨询活动等形式,宣传价格政策、接受价格咨询,发放有关资料3000余份,打出宣传横幅32幅,营造了良好的价格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