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3 15:51作者:王新老师
今以来,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根据全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部署,围绕服务发展这个核心主题,主动结合价格部门工作实际,突出深入推进政府依法行政重点,积极创新理念、创新思路,为实现经济转型升级、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大力推进依法行政
(一)依法加强价格调控监管。围绕市政府确定的价格调控目标,认真履行价格调控监管职能,市场价格总体呈现逐步下行态势,1—10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CPI)同比累计上涨2.2%,价格调控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积极推进价格预警重点监测点与监测反馈机制建设,强化对影响价格总水平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商品市场价格的监测预警,动态跟踪监测,及时分析、预测价格走势。积极推进农产品平价商店的建设。今建立了10家农产品平价商店,每天推出15个蔬菜品种,以低于市场平均价20%以上销售外,农产品平价直销区每天还推出5个以上低于1元的低价蔬菜销售。
(二)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一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今以来,通过“中国”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2条,通过本局网站公开各类价格信息56条,确保了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继续贯彻落实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会议精神,成立了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了价格行政权力的清理、重新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等基础性工作。
(三)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因局领导分工调整,及时对综治、平安、法治建设、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严格实行制定价格集体审议制度,凡是制定和调整价格、制定规范性文件、作出价格行政处罚,均组织召开由审价委员会、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案件审理委员会参加的集体审议、集体审理会议,共同论证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合理性,最终按照集体审议、集体审理的意见作出价格决策,提高了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公正性和透明度。5月11日核定了市浮桥镇老闸卫生院病房床位费收费标准。
二、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深化价格改革,依法推动经济发展。深入推进电、气价格改革。贯彻落实省物价局苏价工[2015]182号《省物价局关于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的通知》和省物价局苏价工[2015]200号《省物价局、省民政厅、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省居民阶梯电价免费用电基数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于20157月1日起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式电价。根据市物价局苏价工字[2015]96号《关于实施市区管道天然气工业商业用气价格并轨的通知》精神,并报市政府批准,于8月20日发布实施市物价局太价管字〔2015〕第46号《关于实施市管道天然气工业商业用气价格并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