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6 09:49作者:李天扬老师
关于梅州其它县市教师都在加工资,唯独丰顺教师减工资问题。丰顺县严格按照粤府办〔2016〕113号、梅市人社〔2016〕110号和丰人社〔2017〕8号等文件要求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进行调整,调整后虽然规范津补贴额度人均减少216元,但人均实际工资总额增加314元。同时,根据粤人社发〔2015〕221号文件精神,义务教育学校老师山区津贴纳入乡镇工作补贴项目,县城教师不在此列。
关于部分津贴减少问题。根据粤府办〔2016〕113号、梅市人社〔2016〕110号和丰人社〔2017〕8号文件精神,部分规范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已纳入基本工资。
关于将津贴分割出来做绩效问题。根据粤府办〔2016〕113号、梅市人社〔2016〕110号和丰人社〔2017〕8号文件精神,事业绩效工资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础性绩效工资;二是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随工资系统统发,占绩效工资总额7成;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单位按奖励性绩效分配制度发放,占绩效工资总额3成。
下一步,丰顺县将加强对省、市、县等相关调整工资政策文件的宣传解读,让广大干部职工了解和理解相关政策,避免不必要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