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3 10:12作者:李一老师
2017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37704元,比上年增加2019元,同比名义增长5.66%。扣除物价因素,2017年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4.2%。
分行业门类看
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51435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36倍;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1894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11倍;
批发和零售业40643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08倍。
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25011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66%;
农、林、牧、渔业31571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84%;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2035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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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本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
(2)工资总额: 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个人应缴纳部分。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