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4 17:15作者:李天扬老师
一般,在最低工资标准出炉后,相关部门也会相应对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平均工资、社会救济金等标准进行必要的修正。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目前,有六类人群的收入与最低工资标准关系最密切,分别为:领取最低工资的劳动者、病假员工、带薪休假员工、试用期员工、停工停产单位员工和失业人员。
1.领取最低工资的劳动者
最低工资标准是为保护劳动者而设立,为“被动”的工资上调,反映最基层的用工成本。许多基层劳动者,如清洁工、推销员、服务员等,他们工资往往处于社会最低层。
《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也意味着他们到手工资会跟着上涨。
2、病假员工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治疗的员工也是政策调整最直接的受益人群。
按照《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也就是说,从下月起,江苏一类地区,病假工资至少为1512元,二类地区为1376元,三类地区为1216元。
3、带薪休假员工
暑期来了,又到了职工休年假避暑的高峰期,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可能会让你的休假期间的钱包更鼓些呢!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若你基本工资是按最低工资标准设定的话,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你的到手带薪休假工资也会有所增加。
4、失业人员
4月初,江苏再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而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则让失业者尝到甜头。
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最低工资上调后,失业员工领取的失业保险金也会相应增长。以南京为例,从7月1日起,南京市的新最低工资标准和新低保标准算下来,南京市失业金发放标准最高为1890元,最低为10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