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30 16:37作者:王华老师
潍坊市人社局出台《关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8年1月起,潍坊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退休人员,在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公布前,暂按上上年度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发临时养老金,待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公布后,及时补足差额。存在社会保险缴费差额的,应在补足差额后重新计算并补发养老金待遇。
企业
自2018年1月起,潍坊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退休(职)人员,每年1月1日至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公布前办理退休(职)手续的,暂按上上年度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发临时养老金,待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公布后,及时补足差额。存在社会保险缴费差额的,应在补足差额后重新计算并补发养老金待遇。
机关事业单位
自2018年1月起,潍坊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新退休(职)人员,每年1月1日至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老办法待遇工资增长率等公布前办理退休手续的,暂按上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发临时养老金待遇,实行新老办法对比。待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老办法待遇工资增长率、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职业年金个人记账利率和收益率等参数公布后,重新计算并补发养老金待遇;存在社会保险缴费差额的,应在补足差额后重新计算并补发养老金待遇。
自2005年起,我国养老金水平持续稳步提高,截至2017年已实现十三连涨。尽管养老金支付压力上涨,但相关部门不断出台措施,今年以来,启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等一揽子政策相继出台。多位专家表示,2018年养老金十四连涨几无悬念。但受经济增速放缓、老龄化加速等多重因素影响,所以2018潍坊退休金低于2017年,约为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