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8 16:34作者:李一老师
大家都知道一般社保交满15年,到退休之后即可领取养老金。但是这些养老金是怎样计算出来的呢?相信这些都是参保人甚为关心的一些问题。本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宜宾市养老金计算方法的相关内容。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一、1996年1月以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1.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x累计缴费年限x1%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x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3592.5元。
2.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二、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及以上的职工基本养老金按以下办法计发:
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调价金
1. 基础养老金=(退休时上一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累计缴费年限*1. %
2.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3. 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工资)/2*1995年12月31日及以前未建立个人账户的累计年限*1.3%
4. 调节金=70元*计算比例
其中:计算比例从2006年起至2010年每年分别为90%、70%、50%、30%、10%。2011年起不再计发调节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