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15 21:50作者:王华老师
扩展阅读: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贵在落地重在执行
随着北京10日宣布上调最低工资标准,记者梳理发现,今年以来,至少已有重庆、辽宁、江苏、上海、海南、山东、天津、河北、北京等9个地区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其中,上海月最低工资标准达2190元,为全国最高。
众所周知,近年来伴随着国家对民生和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愈加重视,最低工资标准也开始一再上涨。当然,这毋庸置疑确实是个好事,但笔者认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贵在落地重在执行。换言之,抓落实比有标准更重要。
现在,我们有许多的政策都陷入了难以落实的困境,包括最低工资标准。事实上,自2004年出台《最低工资规定》以来,政府已经多次根据经济形势的变化,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力保“打工者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但是,在我们的实际生活中,却依然有着很多低收入者的收入处于最低工资标准以下。显然,这足以表明,任何政策的生命力都在于在于“执行”,任何政策的价值都在于“落实”。如果每次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都得不到强力执行的话,那么,结果只能是镜月水花,流于形式了。
那么,为何最低工资标准,得不到有力的执行呢?究其形成原因:一方面,作为劳动者,在如今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情势之下,他根本就没有与用人单位平起平坐、要求落实最低工资的胆量和勇气。即使有个别劳动者敢于提出和要求落实最低工资标准,其结果也往往是卷起铺盖卷走人。另一方面,作为用人企业,使用廉价劳动力本来就是其追逐利润的手段之一,要让他们乖乖地去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自然比登天还难。莫说增加工资,甚至,在一些民营企业,许多劳动者应该得到的加班,中班、夜班、高温、低温、有毒有害等补助都拿不到,国家法定节假日更是只能一笑而过。
为此,我们的劳动监管执法部门要时刻握紧执法的铁拳:一则,要鼓励劳动者积极举报;二则,继续建立健全能够保障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和落实的相关体制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规范劳动执法机构的队伍建设;三则,全体执法人员必须深刻领会、学习和把握“最低工资”的核心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强化针对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和突击检查,一旦发现问题,一律从严惩处,让违犯规定者付出惨重代价。只有如此,才能增加最低工资标准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总之,笔者认为,这次国家再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是个好事,但“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如果最低工资标准只是一纸空文,那就没有任何价值可言。所以,相关部门一定要以最大程度地的努力来保证最低工资标准政策的落实,让“最低工资”能够真正在中国大地“开花结果”,造福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