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10 17:55作者:三水老师
(三)高等学校正副院(校)长的最低职务工资标准,要根据学校规模大小、专业设置数量和有权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专业点的情况确定,地方所属高等学校,由学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教(教育)厅(局)提出意见,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批;中央部属高等院校,由主管部门审批。一般院(校)正副院(校)长,可执行正副院(校)长五级职务工资标准;少数院(校)正副院(校)长可执行正副院(校)长六级职务工资标准。研究生院正副院长、教务长、总务长的职务工资标准,根据干部主管部门批准的职级待遇,可以执行副院(校)长或处长的职务工资标准。
(四)高等学校的党委书记、副书记,分别执行院(校)长、副院(校)长的职务工资标准;系级或相当系的单位专职党总支书记,执行处长或副处长的职务工资标准。
(五)教师兼任相当副科长以上领导职务,实行任期制的,职务工资按所担任两种职务工资高的一种确定。
教师的收入
教师收入由:基本工资、教龄工资、绩效工资、特优津贴等构成。
1.基本工资:教师按照教师资格定:小学教师3000元,初中教师3500元,高中教师3800元,大专教师4100元,大学教师4500元。(随国民经济增长)
2.教龄工资(含工龄):每年60元,随着教龄增长。工龄工资的实行这不仅是对老教师的照顾问题,更重要的是鼓励终身从教的思想,有利于教师队伍的建设和教师队伍的稳定。
3.课时工资。课时补贴按照实际上课按劳取酬原则;主要是鼓励教师多代课,特别是年轻教师精力充沛,他们多代课,并得到应有的报酬,不仅是心理的安慰,也是对他们的鼓励
4、绩效工资:学期和学年奖金(取代职称工资)。这部分奖金,只能占工资的10%左右。大家推荐竞比实绩,每学期学年评,不终身制。每个老师积极努力年年有希望。主要是激励工作出成效,优质优得,不仅要激励多代课,更要激励上好课。
5、特优津贴:全体教师公认的特别优秀教师,无名额限制,县市以上部门高标准考核认定,象领国务院津贴领县/市政府津贴,不终身制。主要是对那些在教育教学工作在有特殊研究成果,并得到很好的推广,对一所学校或一个地区的教育有一定的影响作用的教育及教学方法,可根据影响范围的大小确定等级,或者说是以国家及,省级,地市、县确定不同的标准,使那些有才华的教师得到应有的报酬,真正起到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