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14:04作者:李一老师
不会出现“不涨工资”现象
人社部曾强调,调整工资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同步推进,重在优化工资结构,缓解基本工资占比过小、津贴补贴占比过大的冲突矛盾,不是简单的增加工资。因此对个人来说有两笔账,一是按规定的政策标准增加了多少工资,二是在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后实际增加了多少工资。目前,已有陕西、重庆、广西、青海、福建、内蒙古和山东七省份明确表示工资调整已部署落实,还有部分省份表示相关实施细则正在报中央批准。
由于各地工资收入水平存在差异,养老保险个人缴费也相应存在差异,而基本工资实行全国统一标准,不同人员扣除个人缴费后实际增加的工资有多有少是正常的,理论上会存在少数人员调资按统一标准增加工资较少而按规定的基数个人缴费较多的情况。已经落实调整的省份,其中大部分公务员表示工资有不同程度的上升,最高达千元左右。但也有一些地区的公务员因基本工资提高导致纳税基数增大,在扣除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后,工资出现了“不升反降”的情况。对此,人社部表示,有关部门将指导地方采取相应措施,不出现“不涨工资”的情况。我省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表示,我省本次调资平均增300元左右,但具体调资多少因人而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