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6 22:12作者:李天扬老师
在这里,减10元是由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在1985年7月工资改革时,将当时享受的副食品价格补贴5元,经费节约奖5元并入本人标准工资后,就近靠入新标准的基础工资与职务工资之和,不再享受副食品价格补贴。由于企业与国家机关实行的工资制度不同,企业职工在1985年工资套改后,仍然享受5元的副食品价格补贴,而企业的奖金水平也因生产经营状况不同而各不相同。因此,军队转业干部按照转业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办法确定工资后,减去10元的数额作为基本工资,同时享受副食品价格补贴和企业的奖金。
处理这批军队转业干部的工资待遇,应注意军队的科技、文体干部。他们在部队的工资由技术职务等级工资、级别(行政级别)工资和军龄津贴组成。他们的技术等级工资标准与军队行政干部的职务工资标准相同。如技术10级与正营的职务工资相同,技术8级与正团的职务工资相同,等等。因此,他们转业到地方后,需按照其技术等级先对应在军队的行政职务,然后根据他们的行政级别确定地方的职务工资档次(等级)。
三、军队复员干部的工资待遇 退出现役的军队干部主要是办理转业手续、安置到地方工作。但是也有少数军队现役副排以上干部由于种种原因需要按复员处理,或本人要求复员,经组织批准,办理复员手续,到地方后由民政部门安置。这种情况称为军队复员干部。在复员干部中,连排职居多,个别也有营、团职的。
复员干部被接收地区安置就业后,其工资待遇的确定不执行转业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