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2 15:49作者:王新老师
(1)采用网上申报的参保单位,凭网上办事认证用户名和登录密码或CA数字证书,登录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www.gjw.cn),点击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图标或者直接登录杭州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m.gjw.cn)进行办理。具体网上申报开放时间见网站通知。
(2)采用电子文件申报的参保单位,请在2016年2月份凭单位介绍信,按社保隶属关系,到相关的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领取本单位电子文件申报表(优盘自备)。
(3)采用纸质报表申报的参保单位,由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根据社保业务受理隶属关系,分别寄送《2015年度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申报表》。
3.填报要求
(1)职工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口径填报。
(2)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上年度职工工资收入÷本人工作月数。
(3)停薪留职人员、外单位借用人员按参保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确定;经参保单位批准的离岗退养人员按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期间的职工和实行哺乳期的女职工按本人工资收入填报。
(4)填报时应填写2015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其他项目请勿修改。参保职工基本信息有误的,请按规定另行申报变更。
(5)采用电子文件或纸质申报表申报的单位,请于2016年3月底前按社保隶属关系上报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
(6)为了不影响职工的社会保险待遇享受,用人单位须对2015年12月结算时参保缴费和12月底前办理参保的所有在职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进行申报,不得少报、漏报。
二、关于2016年上半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1.2016年1月至6月由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缴费额,暂按2015年12月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和规定的缴费比例预收。7月份启用2016年缴费基数时,对上半年预收的各项缴费额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2.新增征地农转非人员(含撤村建居),实行一次性缴纳15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办法。缴费基数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确定,在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未公布前,按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确定。2015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改按公布的标准执行。
三、关于参保人员2016年上半年办理停止缴费手续时,社会保险费当月结清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