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22 15:21作者:李天扬老师
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管理的乡村医生,在村卫生站工作至退休年龄的,按照有关规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
未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管理、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劳动关系的乡村医生,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未缴满15年养老保险继续缴费的乡村医生,鼓励各地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另行制订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
14.广西
结合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下简称新农保)的推进,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参加新农保,对符合新农保待遇领取条件的乡村医生发放养老金。政府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妥善解决好老年乡村医生的保障和生活困难问题,具体办法结合实际另行制定。
15.贵州
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目前年满60周岁在岗乡村医生办理退出手续的或已经退出乡村医生岗位的,且连续服务满10年的乡村医生,实行退养生活补助制度。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标淮由县级政府结合实际确定,补助资金由市、县(市、区)政府统筹解决。
16.海南
符合《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参保范围的乡村医生,可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17.河南
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对符合领取生活补助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按规定标准发放生活补助。省级财政依据2013年各地审核上报的2012年度老年乡村医生人数,将省级应负担数列入转移支付补助基数,以后年度因人员增加所需资金由省辖市、县(市、区)财政负担。
18.湖北
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乡村医生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延长缴费至满15年,其中,延长缴费5年后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可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并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对具有乡村医生资质、从事乡村医生工作10年以上、到龄从村卫生室退出的乡村医生给予适当补助,补助标准及具体办法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制定,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