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13 08:33作者:李天扬老师
最低工资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侯立贤表示,经过连续4年调整,我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最高档由2010年的960元/月增加到2013年的1520元/月,增幅达到58.3%,确保了最低工资水平始终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与自治区民生建设水平同步、与自治区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同步,确保了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
随着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还将推动部分企业逐步转变简单地依靠低工资获得竞争优势的发展模式。侯立贤表示,这些企业将更多地通过技术进步和创新、改善管理方式等谋求发展,实现产业结构优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