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07 09:46作者:李一老师
(一)新录用公务员的工资待遇
1.试用期工资
直接从大专以上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期间执行以下工资标准:大学专科毕业生655元,大学本科毕业生685元,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710元,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770元,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845元。
其他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工资,按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参考录用前本人工作经历和录用后拟任职务、级别,按照比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低一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
2.试用期期满后工资
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职务和级别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直接从大专以上毕业生中录用的公务员,职务工资分别执行下列职务对应的标准:大学专科、大学本科、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科员;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按副主任科员;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按主任科员。级别和级别工资分别定为:大学专科毕业生二十六级2档;大学本科毕业生二十五级2档;获得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五级3档;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四级3档;获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二十二级1档。
其他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期满合格后,按所任职务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执行相应的工资标准。
(二)新参加工作的机关工人工资待遇
1.学徒期、熟练期工资
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实行学徒期、熟练期制度。学徒期、熟练期期间执行以下工资标准:高中、中专(职高、职专、中技)及以下毕业生531元,大专(高技)毕业生590元,本科以上毕业生617元。
2.学徒期、熟练期期满后工资
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期满后,技术工人的技术等级工资按初级工确定,岗位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高中、中专(职高、职专、中技)及以下毕业生、大专(高技)毕业生、本科以上毕业生,分别按初级工1档、2档、3档确定;普通工人的岗位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高中、中专(职高、职专、中技)及以下毕业生、大专(高技)毕业生、本科以上毕业生,分别按普通工1档、2档、3档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