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8-06 11:12作者:王华老师
四、经费保障
按照分级负责、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落实“两相当”所需资金。
(一)市直属公办学校由市财政保障。
(二)各县、区属公办学校由各县、区财政保障。
(三)从今年开始,市财政每年安排1,600万元,补助惠东县、龙门县、博罗县用于解决教师工资待遇问题,一定三年。对落实“两相当”工作得力、成绩显著的县、区,结合省、市财政资金补助和县、区财力情况,市财政给予适当奖励,奖励资金统筹用于改善教师待遇。
五、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教育局、财政局、人事局、劳动保障局、编办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统筹协调解决全市中小学教师工资福利待遇问题。各县、区政府成立相应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