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8 16:24作者:才子老师
答复意见:
接到转办件后,太原理工大学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并要求后勤保障处配合人事处调查此事。经学校相关部门对反映人韩某了解核实,发现通过人民网留言并非韩某本人所为。留言中称韩某已工作八年,而实际情况是韩某于2009年7月大学毕业,2010年2月在太原理工大学原轻纺工程与美术学院做临时工,工作时间只有5年。韩某本人也对留言一事予以否认,并写出证明。虽然通过人民网留言并非韩某本人所为,但太原理工大学考虑到留言确实反映出学校在临时用工方面的一些漏洞和问题。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学校后勤等部门的临时用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可能存在的其他同类问题,再根据《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按照积极、稳妥、合法、合规的原则,争取在三个月内依据程序妥善解决此类问题,并不断加强学校临时用工管理,规范用工行为。
退休教师老金计算方法
国发[1997]26号文件实施前参加工作,本决定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待遇水平合理衔接、新老政策平稳过渡的原则,在认真测算的基础上,制订具体的过渡办法,并报劳动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一)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四)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按一定比例计发。
《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实施后参加工作、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退休时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