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7-23 10:00作者:王新老师
加大基金征缴清欠力度
进—步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督促用人单位履行社保参保缴费义务。
强化征缴清欠的联动机制,联合人社部门制定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工作的通知》,对瞒报、漏报缴费基数企业加大执法监察力度。
落实助保贷款政策
为了解决部分困难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力缴纳欠费、无法按时享受退休待遇的难题,经过充分调研和协调金融部门启动了“养老按揭”助保贷款业务。即:当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时还欠缴养老保险费,自己无力缴纳,本人可以向指定的商业银行进行借款缴费,并由指定的商业保险公司承担还款风险,不用担保、不用抵押,待办理完退休手续后,再用社保局发放的部分养老金按月偿还贷款。
这一惠民政策自启动以来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切实帮助困难职工接续缴费,顺利实现退休养老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今后,将继续加大力度落实助保贷款政策,使之惠及更多困难职工,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