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06-30 10:53作者:李一老师
与此同时,2015年1月14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决定》提出,中国将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0%,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8%,由单位代扣。
显然,个人缴费是要从本人工资中扣除的,这就意味着公务员如不涨薪到手的工资水平就要下降。而且现行公务员工资结构中基本工资占比较小,津补贴占比较大。
苏海南表示:“这就需要结合公务员工资结构调整并适当增加工资来解决,具体就是提高基本工资标准,所需资金由部分津贴补贴纳入到基本工资和安排适当新增工资解决。这既提高了基本工资占比,又使公务员缴纳养老保险费后个人工资水平不下降。这样做,既调整了不合理的工资结构,又有利于促进养老金并轨改革。”
我国公务员的工资是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组成的。其中基本工资分成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全国执行统一标准。津贴补贴由地方财政承担,各地有一定差别,主要包括工作性津贴和生活性补贴。此外,还会根据地区、岗位不同,分发相应的房补、车补、特殊岗位津贴等。
而原来的公务员工资结构中,基本工资只占30%,津补贴等占比较高,用苏海南的话说,这就好像是一个人的鼻子大,脸反而小,比例明显不合适,“而公务员工资改革调整工资结构,就是要把过大的鼻子切掉一大半,补充到脸上去。”
专家:应尽快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当前,各地首轮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调整已于2015年6月底完成,接下来按照相关制度规定,需要尽快建立工资标准的正常调整机制。
2015年1月出台的《方案》提出,确立定期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制度。今后基本工资标准原则上每年或者每两年调整一次,依据工资调查比较结果,综合考虑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变动等因素确定调整幅度。近期基本工资标准每两年调整一次,参考同期物价上涨幅度、同期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率等因素,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如何合理确定基本工资调整幅度?苏海南认为,单从基本工资调整而言,有两个方面要考虑,一是依据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调查结果并结合经济发展、财政资金、物价变动等进行安排;二是结合基本工资和非基本工资,主要是津补贴等的比重调整要求来安排,把基本工资之外更多的津补贴纳入到基本工资,逐步形成合理的工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