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2 03:05作者:王华老师
在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在机关单位,如王海这样,许多人30多岁只是科员,虽然他们中不少是名牌大学,甚至硕士、博士研究生毕业。
王海在机关协调和文字工作经验却被几家民营企业看中,开出了30万元年薪的“高价”。在收入和升职双重“天花板”下,王海“走”意萌发。
这,不仅仅是王海个人的遭遇。
“我们就有很多人因为升职前景不乐观就走了,”林朝乐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曾在企业工作的他几经辗转,也进入了某国家部委从事交通设计规划。他说,技术类的公务员去企业的情况较为普遍,一般看着到35岁左右了,副处长都还很遥远,就去企业了。 “前途无望就去挣钱呗,”林朝乐在企业最高达到过年薪近50万元,然而,更热爱规划的他选择成为一名公务员,他的经验是“公务员和同类能力的企业职工比,收入确实是比较低的。”
根据2016年2月国务院转发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研究制定公务员薪酬体系改革方案,改革的重点是提高基层公务员待遇。此番媒体热议公务员工资,正是有消息认为这一改革方案预计会今年出台。
公务员月薪标准到底与社会公众有什么关系?
首先,经济学家有关“公务员工资是区域经济消费水准的风向标”的论断,正是说明公务员工资与公众消费水平 紧密相关,二者之间,公务员月薪标准在引领市场消费中更具有主导性,相对比较被动的社会公众从公务员每次涨薪中难免感受到:只要公务员一涨薪,物价就会 涨,这已是放四海而皆准的定律。
其次,公务员在各自岗位履职中,他们所代表的对象貌似国家机构,实则代表广大群体利益的社会公众,并为其提供有偿服务。为 公众服务,公众理应买单。
再次,社会发展成果的普惠对象应该是社会公众,并非单纯意义上的公务员队伍独享。在社会发展进步的每一阶段,共享发展成果当然存 在一个合理分配的考量。否则,顾此失彼,都有失成果共享的真实含义。
正因为公务员月薪标准与社会公众的关联因素,谈论公务员月薪标准问题,就不得不顾及公众消费标准,否则没有任何参考值的讨论,真有失现 实针对性。社会公众,作为每一个公众个体的我们,从大的范畴分类,从事的社会劳动不外乎脑力和体力,而公务员作为社会精英人士以前者居多。一个地方,当消 费水准有所攀升时,代表从事体力劳动的普通劳动群体薪酬也会随之增加,这种增加并非劳动力短缺单一方面因素造成,这正是与当地消费水准相互牵连的一个表现 形式。试想:当地的消费水准提高了,生活成本自然提升,普通劳动者的薪酬若不能紧随其后,这样就会不利于劳动力市场的持续稳定,同样也不利于当地的良性循 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