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2 03:01作者:王华老师
涨工资呼声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何香久曾提交了一份建议给公务员涨工资的提案。何香久认为,国家应该大幅提高公务员的工资。其外,在提高公务员职务工资基数同时,要扩大职务之间工资的差距,以此体现不同职务公务员的责任风险和职务贡献。
何香久举例,一个正处级干部,从2006年至今的工资总涨幅约为37.2%,平均年增长4.7%,而同期我国GDP增长了74.8%。与企业职工相比,2006年,全国城镇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收入是21001元,到2016年,这一数字提高至47593元,同比增长了127%,年平均增长15.8%。核算下来,企业职工年平均工资增长是公务员的3倍多。
但何香久的说法很快招致舆论的强烈反驳。反对者认为,何香久忽视了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基数偏低的事实,现在除了一些国企、外企职工的工资较高,民企、私企职工工资普遍偏低。而相对应的公务员工资中,津贴补贴部分,一直处于不明朗的状态。公务员工资之外,还有其他大量的灰色收入。
2016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国家公务员局党组书记兼副局长杨士秋说,毫不含糊地讲,我认为应该为公务员涨工资。一些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称,应该在先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前提下,再提公务员涨工资。
据了解,2016年人社部已经就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做了专题调研。尹蔚民在2016年年底的人社部工作会议上表示,人社部将建立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经济观察报最新了解的情况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成立专题调研组,从今年6月初开始,就在陕西、湖南等地,就公务员工资收入、人事制度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在湖南常德调研期间,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李江表示,本次调研是为今后修改公务员法、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做准备。
公务员分类改革
除了公务员工资收入改革、制定养老金双轨制改革等方案,人社部年内全力推进的还有公务员分类改革。《公务员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
其实早在2006年,我国就确立了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但据人社部专家介绍,目前除广东深圳、湖南株洲等极少数地区之外,公务员管理都采取的是大一统模式,也就是对公务员职位没有什么类别划分。
深圳和株洲,先后在2006年和2016年开始起步探索公务员分类管理。据悉,目前人社部下属的国家公务员局,正在对去年起草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暂行办法》做最后修改,其中在很多方面,都借鉴了深圳的改革经验。
深圳最初只是在公安系统实施职位分类改革,到2016年,经国家公务员局批准,深圳全面启动行政机关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到目前为止,三类公务员队伍中,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占比最大,高达69%,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占比居中,专业技术类公务员人数最少。
按照深圳的做法,实施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之后,新进入深圳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职位的公务员全都实行聘任制,端的是瓷饭碗。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共分7个职级;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设主任、主管、助理等职级。
目前深圳总计有4万多名公务员,聘任制公务员占比约为10%。自实施公务员分类改革以来,深圳解聘掉了20名公务员。深圳市人社局一位官员说,公务员队伍都是千挑万选进来的精英,没有任何理由要通过改革,降低公务员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