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2 02:41作者:王新老师
这种工资结构和改革思路,应当是可行的。如果作为学术期刊主办单位的事业单位或期刊社能够结合本轮国家事业单位改革的时机,把握住绩效工资改革的机遇,根据自身情况制定一套符合本学术期刊部门的薪酬制度,无疑能有效提高工作效能,对组稿水平、编校质量、服务水平均有益,最终有利于提高学术期刊的整体质量和影响力。
学术期刊单位的绩效工资方案基本思路
笔者以为,学术期刊单位的工资项目可按如下思路分配,即工资总额(全部薪金)的一半左右仍由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所决定,反映在 “岗位工作”、“薪级工资”及“基础性绩效工资”当中;另将一半左右 (至少是三分之一)的工资额度,用作“奖励性绩效工资”,以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分配。
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以保证学术期刊的正常出刊为基本要求,以不断提高学术期刊质量和影响力为目标。具体而言:首先,基础工作为保证正常出刊的相关组稿、编辑、校对工作,以及涉及出刊的相关工作,确保不出现重大差错以致被相关部门处罚等;其次,激励员工以进入或保持在有影响力期刊评价体系中的相应目录(或排位)而努力,包括国内评价机构和国外评价机构对学术期刊影响因子的排名、“核心期刊”的收录等。纵使这些评价和排名是否十分妥当仍有许多争议,但当前并没有找到更好的替代办法。因此,依据这些期刊评价机构的主要评价指标,对每一名编辑人员的工作进行细化考核,应当是目前比较妥当的一种办法。例如,可以将整个期刊编辑部的奖励性工资总量系数设为100,而期刊的核心工作即有关组稿、编辑、校对、刊出文章后的效果(被引用、被转载、被评价等)系数为80,其他与期刊出版相关工作 (如发行、财务、归档等工作)核定系数为20,根据每名编辑人员的工作量和工作成绩具体进行规划和分配。
结合绩效工资改革对学术期刊工作人员的薪酬、奖惩制度进行调整,根本目的是摆脱以技术职称为唯一薪酬标准的弊端,鼓励编辑人员特别是中低级职称人员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把精力真正投入到编辑工作的核心任务中来,认真积极组织优良稿件,培养优良作者队伍,主动承担相关工作任务,从而达到提高学术期刊服务水平和学术质量,增加影响力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