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2 02:39作者:李一老师
事业单位在国人眼里似乎就是一个旱涝保收的行政部门,原因就是事业单位背后的财政保障,而这种制度安排的后果就是沉重的政府财政负担。由于最初对事业机构的设置不科学,使得尽管每年政府财政支出中有相当一部分用于事业单位,但事业单位经费有相当一部分用于工资性支出,无力发展社会事业,造成“事业单位无事业”的尴尬局面。同时,由于财政拨款预算体制对事业单位经费管理缺乏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分析,国家拨款和自行筹资部分界定不清晰,预算管理缺乏透明度。例如基础教育、公共医疗等项目却得不到充足的政府财政资金支持。
鉴于这种情况,进一步界定事业单位财政支出范围,逐步解决财政职能“缺位”与“越位”的问题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要改变过去那种在传统体制下形成的财政包揽面过大,财政支出几乎覆盖到事业单位各领域,一些本应由市场解决的问题被纳入财政支持范畴的“越位”问题,另一方面要解决好财政职能不到位,那些应由财政支持的事业单位却得不到应有的资金保障的“缺位”问题。
总的来说,为了有效地履行政府职能,从资源配置方面来讲,财政资金要逐步退出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转到市场不能充足提供或不适于由市场提供的社会公共服务方面来。逐步提高公共财政在政权建设、文化教育、科学事业、公共设施和环境保障等公共服务领域的保障能力,真正做到把该管的事管好,不该包揽的事放弃,使财政管理走上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