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8-11-21 11:17作者:王华老师
本案中,于某用人单位由家居公司变更为超市公司期间,于某的工作岗位一直是防损组长,工作地点也没有发生变化。因此,于某的情形符合上述法律规定,加之家居公司未向于某支付经济补偿金,故于某在家居公司的工作年限应当合并计算为在超市公司的工作年限。法院判令超市公司按照8年工龄的标准支付于某经济补偿金。
维权提示
通过变换劳动合同的签订主体,以规避劳动者工龄连续计算,是用人单位常用的招数。在此特别提醒,面对此种情形,需要将举证重点放在证明自己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从未变化上。